(2000)006-2第二届第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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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第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三日,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第二次监事会。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1、2000年1—6月份(以下简称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勤勉履行了《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报告期内董事、经理层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一致通过了公司2000年中期报告正文及摘要,公司中期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报告期内公司与集团公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