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20 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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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2年8月2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0人, 董事常荣卿委托董事陈升斌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李立委托董事姜灏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周亚娜委托独立董事刘建华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高管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02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二、          审议通过200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公司2002年1至6月共实现利润总额26,279,547.20元,实现净

利润18,775,054.60元。计提10%法定盈余公积金1,967,353.09元(其中控股子公司铜陵威斯康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83,071.90元,母公司按控股比例74.48%享有136,351.95元),计提5%法定公益金915,500.57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61,105,126.06元,2002半年度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6,997,327.00元。2002年半年度公司不派发股利,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三、          审议通过2002年半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四、          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本公司在铜陵威斯康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权

益议案。

此议案因涉及本公司与安徽铜峰电子(集团)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方董事:陈升斌、程荣顺、马永新、常荣卿、贺师德、王晓云作为与此关联交易有利益关系的关联人,对该项议案执行了回避表决,其余七名董事投赞成票,审议通过了此项议案。

本公司独立董事周亚娜、刘建华同意该项关联交易,并就以上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该项关联交易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该议案详细情况见本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