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10重要事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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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1年7月27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利用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间隙资金购买5000万元半年期国债的议案,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按照董事会决议,本公司于2001年8月1日在安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中山北路证券营业部(现更名为“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中山北路证券营业部”)开户,并在当日将5000万元资金存入本公司在该营业部设立的资金帐户,该营业部向本公司出具了存入凭证和该项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国债的书面承诺。2001年8月29日,本公司收到该营业部出具的本公司于2001年8月22日和23日分别购入200000手和297870手99国债(5)的证券交易成交报告单,合计使用金额49,999,266.44元。半年期限届满后,由于人民币利率下调等原因,2002年3月1日,本公司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同意继续持有已购入的上述国债,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2002年4月中旬,本公司派人前往该营业部办理卖出国债并收回上述资金时,经查询本公司在该营业部帐户上“历史资金股份流水明细”显示,本公司帐户从未进行国债购买交易;铜峰电子帐户上的资金49,999,266.44元,在未经本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已于2001年8月28日被该营业部挪用。得知该情况后,本公司立即通报有关方面并积极采取措施协商解决上述事宜。此事宜可能对本公司形成重大风险,有关追讨该笔款项的新举措(包括法律手段)和进展情况,本公司将及时、真实、完整地披露。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