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27号委托国债投资提前收回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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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2001年7月2日,经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与福建省闽发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发证券”)签定了委托国债投资2900万元的协议,此次委托国债投资期限为一年(2001年7月3日至2002年7月4日)。本公司于2001年7月3日,将此次委托国债投资事宜在《上海证券报》上进行了披露。

2001年9月10日,因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需要,本公司将上述委托投资中1500万元收回,余下1400万元继续委托闽发证券用于国债投资(见2001年9月1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目前,经与受托方友好协商,同意提前终止此委托国债投资协议,2001年12月18日,本公司已将剩余本金1400万元收回,同时收回投资收益40.3878万元。至此,本公司已不存在委托理财投资事宜。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