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31 铜峰电子关于委托购买国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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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对方名称: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数量:2900万元
投资期限:2002年10月24日至2003年10月24日 
投资收益率:3.5%

    一、委托购买国债概述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闽发证券")日前签订了《国债购买和托管协议》、《国债托管补充协议》,本公司决定将自有资金2900万元委托闽发证券购买2002年记账式十三期(代码010213)国债并将购买的该笔国托管在闽发证券席位,投资期限为12个月。本次委托购买和托管国债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2002年10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委托闽发证券购买2900万元国债并托管的议案》(详见2002年10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此议案时, 全体董事投赞成票,审议通过了此项议案。鉴于本次委托购买国债投资额不超出董事会运用公司资产进行风险投资范畴,故不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二、本次投资协议主体介绍
本次委托购买国债投资的主体为闽发证券,其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住所:福州市五四路环球广场28-29层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张晓伟
5、注册资本:80,000万元
6、经营范围:证券的代理买卖,代理还本付息、分红派息,证券代保管、鉴证,代理登记开户,证券的自营买卖,证券的承销和上市推荐,证券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发起设立证券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本次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本次委托闽发证券购买的国债为2002年记账式十三期(代码010213)国债,投资收益率按照3.5%年利率支付。本次投资协议的主要合同条款为:
1、投资金额:2900万元人民币
2、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
3、支付方式:本公司于2002年10月25日前,将人民币2900万元一次性划入本公司在闽发证券指定营业部开设的资金帐户。
    4、合同履行期限: 2002年10月24日至2003年10月24日。  
    5、本公司义务:本公司有责任将以本公司名义购买的2900万元
国债保持托管在闽发证券席位上国债的稳定性,协议生效期内不擅自运用托管在闽发证券席位上的国债。
    6、闽发证券义务:闽发证券须在遵循法律和法规前提下尽职管
理,并有责任妥善保管本公司托管的国债,不得抛售本公司股票帐户中的国债,否则由闽发证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本协议的终止:本协议到期后,如未续期则自然终止。托管到期后闽发证券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动用该笔托管的国债,闽发证券应于本协议到期日后根据本公司指令撤销本公司所做的指定交易。任何因闽发证券的原因造成的资产延期交接,闽发证券须向本公司支付托管资产(按国债面值计)每日万分之二点一的滞纳金。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历年滚存利润,对外投资的主要目的为使该笔资金产生更大效益。
2、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委托购买国债后将使公司本期增加现金流出2900万元,增加短期债券投资2900万元。因国债投资风险较小,其利率固定,二级市场收益率也相对稳定,且能通过证券市场随时变现,故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没有影响。在当前利润相对稳定且有一定降息预期的情况下,公司可望得到较高的投资收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二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票;
2、本公司与闽发证券签订的《国债购买和托管协议》。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