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03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Release time:2016-06-13Reading times:7406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2年2月5日在铜峰公司小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雅君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总经理业务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年薪制方案》;

五、审议通过向安徽铜峰电子(集团)公司租赁北厂区厂房及仓库的议案;

因安徽铜峰电子(集团)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故本公司向安徽铜峰电子(集团)公司租赁北厂区厂房及仓库行为为关联交易。按照关联交易回避表决制度,监事会成员中2名关联方监事就此议案执行了回避表决,其他 3名监事投赞成票,通过了此议案。

六、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所规定的范围使用,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变更程序合法,变更使用投向的原因清楚,新项目盈利前景良好,对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

四、公司在进行关联交易时,严格按照公平、合理、有益的的原则进行,未发现损害上市公司的行为。

五、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出售资产、内幕交易和损害股东权益以及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现象。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