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14二届董事会十四次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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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2年6月14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9人,贺师德董事、李立董事、徐印琪董事以及独立董事刘建华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高管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形成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向安徽铜峰电子(集团)公司购买北厂区土

地及资产的议案;

该项关联交易详细情况见本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安徽铜峰电子(集团)公司向本公司租赁办

公楼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办公楼已装修完毕并投入使用,且有空余房产,而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铜峰电子(集团)公司因原办公楼面积较小,拟向本公司承租面积计1500平方米办公楼。租金以每平方70元计价,年租金额为10.5万元,租赁期限暂定为十年,自2002年4月1日起计算。

以上两议案涉及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安徽铜峰电子(集团)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方董事:陈升斌、 程荣顺、 马永新、常荣卿、王晓云、贺师德对以上两议案执行了回避表决,其余七名董事投赞成票,审议通过了以上两项议案。

本公司独立董事周亚娜、刘建华同意以上两项关联交易,并就以上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以上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以上关联交易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3、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公司已使用15年之久的A1000B2K镀膜机议案。

该镀膜机出售对象尚未定,价格大约200万元左右。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