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07号2000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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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01年4月19日召开的本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公司决定以2000年末总股本1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分配利润1000万元。本年度结余未分配利润42,428,257.74元转入下一年度。

二、分红派息具体实施内容:

1、股权登记日:2001年5月17日

2、除息交易日:2001年5月18日

3、红利发放日:2001年5月25日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100元

5、每股税后红利金额:对流通股个人股东,本公司将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080元;对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100元;对国家股和法人股股东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100元。

6、发放年度:2000年度

7、发放范围:截至2001年 5月17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8、领取方法:

1)持有非流通股的国家股和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持有流通股的股东的现金红利将委托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在现金红利发放日前一个交易日,将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金额通过资金清算系统划付给其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现金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登记公司保管,当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并生效后,登记公司即将该投资者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其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领到现金红利。

三、咨询机构: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石城路168号

邮政编码:244000

电话:0562-2819178

传真:0562-2831965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