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24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Release time:2016-06-13Reading times:4386

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铜峰电子  公告编号:2005-024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受非流通股股东委托,决定拟于2005年11月28日(星期一)召开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以下简称"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本公司对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进行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5年11月28日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11月24日-11月28日期间每日9:30-11:30、13:00-15:00(周六、周日除外)。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187号天井湖宾馆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六)提示公告
  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相关股东会议提示公告,两次提示公告时间分别为2005年11月14日、2005年11月23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5年11月15日(星期二)下午3时闭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八)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股票将于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05年11月16日)起持续停牌,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于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程序结束次日复牌;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经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于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次日复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事项: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及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方式
  (一)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方式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作为征集人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
  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一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四、现场相关股东会议参加办法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
  4、由非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地    址:安徽省铜陵市石城路168号铜峰电子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244000
  联系电话:0562-2819178  0562-2809105
  传  真:0562-2809105
  电子邮箱:600237@tong-feng.com
  联 系 人:周小平
  (三)登记时间:2005年11月27日9:00-16:00。
  (四)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流通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程序事项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如下:
  (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5年11月24日至11月28日(周六、周日除外),每日9:30-11:30、13:00-15:00。
  (二)流通股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流程如下:
  1、投票操作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简称 表决议案数量 说明
  738237 铜峰投票 1 A股
  (2)表决议案
  公司简称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的申报价格
  铜峰电子 1 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元
  (3)表决意见:申报股数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2、投票举例
  买卖方向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申报价格 委托股数 代表意向
  买入 738237 铜峰投票 1.00元 1股 同意
  买入 738237 铜峰投票 1.00元 2股 反对
  买入 738237 铜峰投票 1.00元 3股 弃权
  3、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三)有关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sse.com.cn)查询。

  六、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实现方式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使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利并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董事会同意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
  (一)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5年11月15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二)征集时间:自2005年11月16日至2005年11月27日(每日9:00-17:00)。
  (三)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报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征集程序:截止2005年11月1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铜峰电子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以下程序办理委托手续:
  第一步:填妥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须按照本报告书确定的格式逐项填写;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联系人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
  本次征集投票权将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
  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1、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
  4、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5、2005 年11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件)。
  个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1、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2005年11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件)。
  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的前述文件可以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或者委托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征集人委托的联系人。
  同时,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该等文件应在本次征集投票权时间截止(2005年11月27日17:00)之前送达,逾期则作无效处理;由于投寄差错,造成信函未能于该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也视为无效。
  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送达的指定地址如下:
  收件人: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地  址:安徽省铜陵市石城路168号
  邮政编码:244000
  联系电话:0562-2819178、2819780、2809105
  传  真:0562-2809105
  联系人:周小平
  (五)授权委托的规则
  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将由公司董事会审核并见证。经审核见证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公司董事会委托董事会秘书办理投票事宜。
  1、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方为有效:
  (1)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信函、专人送达的方式在本次征集投票权时间截止(2005年11月27日17:00)之前送达指定地址。
  (2)股东提交的文件完备,并均由股东签字或盖章。
  (3)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一致。
  (4)授权委托书内容明确,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
  2、其他
  (1)股东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的,或者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的,则已作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重复委托且授权内容不同的,以委托人最后一次签署的委托为有效。不能判断委托人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委托为有效。
  (3)授权委托书由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由股东本人或者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七、其它事项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特别决议议案 赞成[注1] 反对[注1] 弃权[注1]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委托人姓名或名称[注2]:
  2、身份证号码[注2]:
  3、股东帐户:                持股数[注3]:
  4、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5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4]

  注1:如欲投票赞成决议案,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投票反对决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投票弃权决议案,则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如无任何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
  注2: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同时填写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
  注3;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注4: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表格必须加盖法人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