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2007-014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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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铜峰电子    编号:临2007-014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4月18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方式发出,并于2007年4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调整原有会计
政策与会计估计的议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06年发布了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要求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未尽事宜遵从国家有关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公司开始执行新的会计准则。根据公司的战略目标 ,结合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及行业特点,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主要有:
①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本公司将现行政策下对子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变更改为成本法核算,因此,将减少子公司经营成果对母公司当期投资收益的影响,但本事项不影响合并会计报表。
②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公司将现行政策的应付税款法变更为资产负债表的纳税影响会计法,将会影响公司的当期所得税费用,从而影响公司当期利润和股东权益。
③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公司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占用的一般借款,其本金及借款费用按准则规定予以资本化。
上述差异及影响事项可能在执行财政部新会计准则过程中因实际情况发生变化而进行调整。
2、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3、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在广东地区设立子公司生产金属化膜的议案。
本公司拟在广东地区设立子公司,投资金属化膜项目。本项目的总投资为2500万元,项目制造装备为2台德国引进的650MP型金属化镀膜机,项目年生产能力为900吨,全部建设期为5个月。
本次在广东地区设立子公司拟由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铜陵市铜峰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拟为2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1900万元,占95%,铜陵市铜峰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00万元,占5%。本次投资地点待本公司经过考察后决定,子公司名称及注册资本以工商登记为准。
该议案详细情况见本公司“关于在广东地区设立子公司生产金属化膜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