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2004-008 200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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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铜峰电子     编号:临2004-008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l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l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0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8元
  l 股权登记日:2004年4月28日
  l 除息日:2004年4月29日
  l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4年5月13日
  一、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04年3月26日召开的本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二、分红派息方案:
  1、公司200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1,274,928.19元,
  公司决定以2003年末总股本2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2000万元。此次红利分配后,未分配利润剩余结转下年度。公司2003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2、发放年度:2003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04年4月2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10元
  5、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8元;对于流通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0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内容:
  1、股权登记日:2004年4月28日
  2、除息日:2004年4月29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4年5月13日
  四、分派对象:
  截至2004年 4月2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非流通股的法人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社会公众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机构: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石城路168号
  邮政编码:244000
  电话:0562-2819178
  传真:0562-2809105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4月22日
  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
  年     月     日召开的 ____________________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 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_______股红股、派 _______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_______元现金),分红前总股本为       股,分红派息后总股本增至              股。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      年   月   日,除权除息日为     年
  月   日。
  三、 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年     月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四、 分红派息方法
  1、本次所送红股于        年      月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次社会公众股及职工股股息于         年     月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国有股、法人股及高管持股股息由本公司派发。
  五、本次所送可流通红股起始交易日为      年     月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本后,按新股本         股摊薄计算,      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                        咨询联系人:
  咨询电话:                        传真电话: